九把刀 Giddens 作品。
帶著(殺人犯的女兒) 之名走入17歲的生活。 ﹣李 方琳
一名父親因驗證已換上cancer,
不想回家,不想讓親人操心,反正性命數剩無幾…失去控制…,惡厭警察的侮辱,只想回去取回車回家吃妻子做的隔夜菜,吊車時間已過…
官方版本:
「一名叫李佑辰的中年上班族,因錯過吊車的驅車時間失去理智。翻牆如內開走自小客車在市區橫衝直撞,不僅拒絕警方逮捕,因危險駕駛造成20多起大小交通事故。
造成8名死亡,13人輕重傷,4名送醫過程中斷氣,一名員警殘廢,一台老舊機車繁複撞上電線,事機重傷後成為植物人……」
面對著每天給班上的同學欺負。
火爆脾氣,不講理,的班導老師。
每天面對著被"同學"的侮辱。
每次在桌上的惡作劇:
"殺人犯的女兒"
"你爸撞死人,那你又甚麼更吊的計劃?!"
"為甚麼當年你沒有去死啊?!"
"殺人償命!去死吧"
"我好像幹你喔!幹死你幹死你幹死你這個殺人凶手的爛種!"
班導老師:
"別人的桌子那麼乾淨,為什麼你的亂七八糟!你到底有沒有家教啊!沒家教!"
老師諷刺的出2道題目:
「如果我殺了人」或「如果我爸爸是殺人兇手」
其實還有很多,我懶得寫。
看到…我真的刺激和興奮…
帶著一個兇手後代的名稱活下去,是不是人生從此不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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